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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刊號
2001年7月

 

集團對內地投資企業監管有新舉措
-中遠香港集團召開2002年內地代表處工作會議

本刊記者


  中遠香港在現任領導班子的帶領下,經過努力奮鬥,2001年全面超額完成總公司下達的所有經濟效益指標和精神文明建設指標。一年多來,中遠香港集團除了加強對香港所屬企業的管理,提高盈利水平外,還致力於加強對內地投資企業的監管,充分發揮駐內地代表處的功能作用。2002年,中遠香港集團將面臨更加嚴峻的市場環境,為了達到全面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加強對內地投資企業的監管,創造更佳經濟效益的目的,於元月11日在深圳召開了首次代表處工作會議,會議由周連成副總裁主持。出席會議還有:集團領導劉國元、施勤、李樹村、劉漢波、馬智宏等;各內地代表處首席代表、各歸口公司總經理、集團四部總經理、有關公司負責人;深圳地區企業負責人;下屬公司駐內地辦事處負責人等,共計40多人出席會議。會上提出了一系列加強對內地投資企業監管的新舉措。


一、理順監管體制,加強對內地投資企業的監管
  會議披露,中遠香港集團所屬各企業在內地投資成立公司近80家,從行業特點分類,主要涉及航運、航運相關產業、碼頭、房地產、工業、貿易、基建等各行業。按投資地域分類,內地投資企業主要集中在長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地區,各佔中遠香港集團內地投資企業總數的32%。從企業的投資主體情況看,有全資、控股或參股企業等,其中全資企業佔8%;我方控股企業佔19%;而非控股企業佔內地投資企業總數的73%。
  上述這些企業的總資產超過30億美元。投資於內地的企業當中有些企業管理規範,經營業績理想,有些是歷史遺留項目,正面臨艱苦的資產盤活等問題。有的企業我司派人參與日常管理和經營操作,但對有些企業不同程度存在監管工作有待加強的問題。總之,加強對這些內地投資企業監管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2001年,中遠香港集團參照香港企業的管理模式,突出加大了集團駐內地代表處的工作力度。在機構設置上概括地講是:原有一家、恢復一家、明確一家、成立一家。目前,中遠香港集團在內地的代表處共4家,首席代表及代表等中遠香港直接派出員工總人數8人,具體的代表處是深圳代表處、上海代表處、北京代表處、廣州代表處。通過採取了措施,各代表處在履行自身功能作用方面作了一定的工作。包括:在管理制度上規範了代表處的管理職責;2001年8月,集團正式下發了《中遠香港集團駐內地代表處規章制度》,規範了管理,明確了代表處的職責;通過委派股東代表等方式,建立起內地代表處和內地投資企業之間的合法關係;在法律關係上,由各投資主體授予內地代表處的監管職能等等。可以說,經過艱苦的努力,中遠香港集團對內地企業的資產情況、企業經營、發展方向更加清晰,對這些企業總的認識得到進一步的統一和增強,代表處對內地企業的監管職能也開始得到發揮。

二、運用香港管理模式,監管措施要到位,水平要提高
  中遠香港集團所屬企業在內地投資企業的總資產龐大,加強對這些企業的管理存在緊逼性和必要性。在本次會議上,各代表處對前段時間的工作進行了回顧,對今後的工作提出了計劃;中遠(香港)航運有限公司就加強駐內地辦事處建設作了經驗介紹;周連成副總裁作了題為《提高認識,統一思想,促進內地代表處穩健發展》的講話,對加強代表處和內地企業的員工隊伍建設、企業文化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廉政建設提出具體要求。劉國元總裁作了題為《適應全方位加強企業管理的需要,突出發揮監管作用》的講話,劉總裁在講話中分析中遠香港集團所屬企業投資內地企業的情況、各代表處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就如何適應新形勢的要求、切實發揮代表處在企業管理中的功能作用提出了具體要求。
  新的國內國際形勢對我們加強企業管理提出了更高的標準和要求。通過本次會議,對發揮代表處的功能作用,加強內地企業的監管,創造企業價值最大化,得到更進一步的落實和明確。會議對加強內地企業的監管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包括:
  第一,強調對代表處的基本要求,就是:代表處要以對本地區企業的綜合協調、監督、服務、組織管理為最主要出發點,而各業務單位在經營管理、業務開發、資產經營等方面直接對其上級公司和投資主體負責,代表處不干預。同時,還要注意我方參股企業,特別是我方作為小股東的企業要遵重商業法規及企業管理的慣例。代表處應在業務上、組織上,包括客戶服務和兄弟單位關係協調上,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支持,主動幫助解決難題。
  第二,進一步明確重申代表處的最基本職能是:協調、組織、監督、服務、信息等共10個字;
  第三,按企業的業務活動半徑,劃分了四個代表處各自監管企業的範圍;
  第四,在管理制度方面,強調了執行集團下發的《內地代表處管理規定》的各項要求,本次會議又下發了《中遠香港集團內地代表處考核體系》等文件,加強了對代表處發揮監管職能的考核。
  還有,在法律關係上明確了建立代表處監管內地投資企業的機制。各歸口公司、直屬公司要執行集團的要求出具《授權書》,授權內地代表處監管內地企業,要理順法律關係,代表處要理直氣壯地履行職責。
  同時,實事求是地加強對內地企業和機構的監督與管理,今後要確定控股和非控股的標準,屬控股的企業要堅持派自己的員工長期進駐並擔任要職。對我們不熟悉的行業或不控股以及競爭激烈的勞動密集型的投資企業,要選擇有利時機逐步減持股份套回現金。對與航運有關的、效益好的投資企業,要注意現有產品的市場開拓和新產品的開發,加強服務,看準的要擴大投入積極發展。本著有利於市場運作和經營安全,集團明確提出要進一步理順資產投資和產權關係,理順對內地投資企業的股權關係、法律關係、財務關係等。
  在本次會議上,還根據代表處在工作中的存在問題和薄弱環節,要求代表處工作要到位,水平要提高。為此,會議提出了更加具體的要求。包括:要採取靈活多樣的措施加強對內地企業的監管工作,要做好公關工作、規範財務管理、人事管理;要處理好代表處與各歸口公司、直屬公司的關係;要處理好代表處與集團本部的關係;保密工作要常抓不懈;要加強代表處和內地投資企業的隊伍建設;要加強代表處和內地企業的文化建設;要加強代表處和內地企業的組織建設;要改進我們的作風,加強廉政建設,保持一支廉潔的隊伍;要深入開展廉政教育,增強廣大員工特別是管理層員工拒腐防變的能力等等。總之,要通過強化代表處的監管職能,把代表處在加強企業管理中的功能作用推上一個新水平。
  會議還號召,中遠香港駐內地代表處、各內地投資企業要在集團各職能部門和歸口公司、直屬公司的領導和大力支持下,繼續堅持以"效益為中心,市場為主題,服務為手段,管理為基礎,隊伍為根本"的企業經營管理理念,貫徹落實會議精神,按照集團的要求,切實履行職能。要統一思想、堅定信心、沉著應對、趨利避害,轉變作風、紮實工作,為完成今年改革和發展的各項任務而努力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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